# 105Y002D 已決標公告

租賃每月特定日數工程業務用車7輛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賓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56,000
原始預算
$ 2,894,400
底價金額
$ 2,889,600
決標折數
88.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1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秀卿
聯絡電話 (02)27078808#512
機關代碼 3.15.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聯絡人 陳秀卿
聯絡電話 (02)27078808#512
傳真號碼 (02)27078876
電子郵件信箱 jasica@ms.tane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乙方於契約期間經甲方認定表現良好且有續租需求,甲方得決定續約1年,最高以續約1年為限;惟其續約作業仍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09:3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ISO製訂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合法登記之小客車租賃業者,並符合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以下簡稱本局或國工局)招標文件規定事項,且現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小客車租賃業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3)現未受停業處分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書面領標:請親至本局敦南大樓3樓行政室事務科領取(例假日除外)。 3、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 4、其他: (1)本標案不接受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疑義: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有任何疑問,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方式,於105年11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處理。 (3)補充說明之領取:本標案統一領取補充說明時間為105年11月9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投標者應於105年11月14日來電洽本局(02-27078808轉512)是否有補充說明。 (4)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5)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秀卿
聯絡電話
(02)27078808#512
機關代碼
3.15.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聯絡人
陳秀卿
聯絡電話
(02)27078808#512
傳真號碼
(02)27078876
電子郵件信箱
jasica@ms.tane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乙方於契約期間經甲方認定表現良好且有續租需求,甲方得決定續約1年,最高以續約1年為限;惟其續約作業仍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09:3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ISO製訂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合法登記之小客車租賃業者,並符合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以下簡稱本局或國工局)招標文件規定事項,且現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小客車租賃業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3)現未受停業處分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書面領標:請親至本局敦南大樓3樓行政室事務科領取(例假日除外)。 3、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 4、其他: (1)本標案不接受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疑義: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有任何疑問,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方式,於105年11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處理。 (3)補充說明之領取:本標案統一領取補充說明時間為105年11月9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投標者應於105年11月14日來電洽本局(02-27078808轉512)是否有補充說明。 (4)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5)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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