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2-XJ02-5 已截止

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XJ02-5標路權內物料搬移工作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公告日:106/01/04 截止日:106/0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49,295

押標金
$ 8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1/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1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樺葦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7
機關代碼 3.15.12.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聯絡人 盧樺葦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7
傳真號碼 (047)611393
電子郵件信箱 luhuawei@ms.tane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49,2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領標時以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3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3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按契約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國工局契約版本製作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權處分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其他資格說明請詳閱投標文件所附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 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 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XJ02-5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 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 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 電子領標:免費(網路下載文件費2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1月6日中午12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1月6日下午2時起,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樺葦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7
機關代碼
3.15.12.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聯絡人
盧樺葦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7
傳真號碼
(047)611393
電子郵件信箱
luhuawei@ms.tane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1.2金門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49,2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領標時以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3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3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按契約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國工局契約版本製作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權處分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其他資格說明請詳閱投標文件所附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 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 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XJ02-5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 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 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 電子領標:免費(網路下載文件費2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1月6日中午12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1月6日下午2時起,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3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