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2-D001 已決標公告

月眉及后里收費站既有廳舍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莊加政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0,000
原始預算
$ 2,743,795
底價金額
$ 2,7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1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機關代碼 3.15.12.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傳真號碼 (04)7611393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ms.tane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4/17
原公告日 106/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面購100元郵購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4/25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本處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約定期限提交設計成果,另依施工期程提供監造等服務(詳邀標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四)本採購不允許共同投標,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 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 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062-D001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 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 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 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4月14日上午10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4月15日至截標時間止,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 106.04.17更正公告說明 ** 1.本標補充說明(一)已於106年4月17日開始發放,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本網站下載;郵購招標文件廠商本處將以郵寄方式寄發;面購招標文件廠商請憑原購買招標文件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 2. 本標案截止投標日期、開標日期、開標地點不變。 3. 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機關代碼
3.15.12.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傳真號碼
(04)7611393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ms.tanee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4/17
原公告日
106/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面購100元郵購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4/25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本處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約定期限提交設計成果,另依施工期程提供監造等服務(詳邀標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四)本採購不允許共同投標,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 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 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062-D001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 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 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 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4月14日上午10時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4月15日至截標時間止,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 106.04.17更正公告說明 ** 1.本標補充說明(一)已於106年4月17日開始發放,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本網站下載;郵購招標文件廠商本處將以郵寄方式寄發;面購招標文件廠商請憑原購買招標文件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 2. 本標案截止投標日期、開標日期、開標地點不變。 3. 購標廠商應隨時特別注意,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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