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2-A001 已決標公告

月眉及后里收費站既有廳舍整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益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150,000
原始預算
$ 46,168,119
底價金額
$ 46,160,000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12.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機關代碼 3.15.12.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傳真號碼 (04)7611393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ms.tanee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83,94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面購100元,郵購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30 10:00
開標時間 106/11/30 10: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本須知第四十一條第(三)(1)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第4次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家數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062-A001』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11月23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11月24日起,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六)詳細價目表之修正及補充: 1. 詳細價目表「壹.一.(三).29 雜費,購買既有磁磚費用」1 式,採固定價格,單價為-12,890 元整。 2.詳細價目表「壹.一.(五).19 雜費,拆除後有價物購買費」1 式,採固定價格,單價為-30,078元整。 (七)本工程係第4次招標,前購標單請作廢重新購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3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機關代碼
3.15.12.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聯絡人
王麗惠
聯絡電話
(04)7615268#243
傳真號碼
(04)7611393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ms.tanee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83,941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面購100元,郵購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30 10:00
開標時間
106/11/30 10: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下列各項情事之廠商 1.受停業處分。 2.「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本須知第四十一條第(三)(1)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第4次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家數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062-A001』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11月23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11月24日起,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六)詳細價目表之修正及補充: 1. 詳細價目表「壹.一.(三).29 雜費,購買既有磁磚費用」1 式,採固定價格,單價為-12,890 元整。 2.詳細價目表「壹.一.(五).19 雜費,拆除後有價物購買費」1 式,採固定價格,單價為-30,078元整。 (七)本工程係第4次招標,前購標單請作廢重新購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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