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OT-113-A2C0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本所運技中心所轄區域清潔維護工作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決標日:112/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好清潔環境維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0,000
原始預算
$ 1,405,054
底價金額
$ 1,4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5.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6587164
機關代碼 3.15.10
單位名稱 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6587164
傳真號碼 (04)26564189
電子郵件信箱 suefen@mail.ihm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5,0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1 10:00
開標地點 435058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臺中辦公室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委外人力,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保障委外人力之薪資。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委外人力,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保障委外人力之薪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58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臺中辦公室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免附前1,2等兩項證件。 (1).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本案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非營業單位免提)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行政科蔡小姐,電話:(04)26587161。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5.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6.本案分12階段履約,詳如採購標的規範(規格)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0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6587164
機關代碼
3.15.10
單位名稱
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
聯絡人
郭小姐
聯絡電話
(04)26587164
傳真號碼
(04)26564189
電子郵件信箱
suefen@mail.ihm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5,0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1 10:00
開標地點
435058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臺中辦公室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委外人力,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保障委外人力之薪資。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委外人力,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保障委外人力之薪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058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臺中辦公室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免附前1,2等兩項證件。 (1).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本案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非營業單位免提)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行政科蔡小姐,電話:(04)26587161。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5.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6.本案分12階段履約,詳如採購標的規範(規格)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1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