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顧及文件數位化之完整性及案件管理作業之延續性,本部得於本案執行完成驗收時,依廠商各期交付項目查核驗收情形,如錯誤之頁數在3%以下者,得辦理116年度合約後續擴充,及重新審議後續擴充年度之服務費用及細部內容,辦理議約。擴充範圍:116年度、新臺幣978萬元,若議約不成或機關之預算或需求有所變動,機關得另行招標,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956萬元(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秘書處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台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秘書處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本部D207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本部大門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次係修正招標文件之「建議書徵求文件」第4頁、第8頁及第18頁部分文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