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iver0326@moe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第一會議室(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總務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
證明文件。
2.建築師事務所: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納稅證明文件。
3.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
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核准文件、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
證、技師證書、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
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
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
紀錄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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