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2986950 已決標公告

經濟部辦公大樓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經濟部 決標日:105/08/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吳鎮鯤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526,000
底價金額
$ 1,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俊賢
聯絡電話 (02)23212200#438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人 莊俊賢
聯絡電話 (02)23212200#438
傳真號碼 (02)23947444
電子郵件信箱 chchuang@moe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棟、B棟、D棟左側大樓及經建班之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監造作業,106年度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9萬3,000元整,未來該項預算如經刪減或凍結,本部得保留契約變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8/04
原公告日 105/08/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台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2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2 17:30
開標地點 本部(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D2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7 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部(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5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具有結構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檢附證件及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5年度(本案) 壹、規劃設計:A、B、C、D棟(左、右側大樓)與經建班等六棟建物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 (1)A、B、D棟左側大樓與經建班等四棟大樓之規劃設計,配合甲方需求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服務費用為契約價金之80% (2)C、D棟右側大樓等兩棟大樓之基本規劃及細部設計,需於決標次日起 15日曆天內提送,服務費用為契約價金之11% 貳、監造:C、D棟右側等兩棟大樓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監造:配合甲方需求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服務費用為契約價金之9% ■106年度(後續擴充):A、B、D棟左側大樓與經建班等四棟大樓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監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俊賢
聯絡電話
(02)23212200#438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人
莊俊賢
聯絡電話
(02)23212200#438
傳真號碼
(02)23947444
電子郵件信箱
chchuang@moe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棟、B棟、D棟左側大樓及經建班之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監造作業,106年度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9萬3,000元整,未來該項預算如經刪減或凍結,本部得保留契約變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8/04
原公告日
105/08/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台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2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2 17:30
開標地點
本部(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D2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7 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部(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5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具有結構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檢附證件及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5年度(本案) 壹、規劃設計:A、B、C、D棟(左、右側大樓)與經建班等六棟建物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 (1)A、B、D棟左側大樓與經建班等四棟大樓之規劃設計,配合甲方需求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服務費用為契約價金之80% (2)C、D棟右側大樓等兩棟大樓之基本規劃及細部設計,需於決標次日起 15日曆天內提送,服務費用為契約價金之11% 貳、監造:C、D棟右側等兩棟大樓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監造:配合甲方需求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服務費用為契約價金之9% ■106年度(後續擴充):A、B、D棟左側大樓與經建班等四棟大樓耐震力結構修復補強及防滲漏水工程委託監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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