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2502270 已決標公告

106年經濟部政策宣導媒體通路案

經濟部 決標日:105/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士奇傳播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000
原始預算
$ 18,250,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瑞斌
聯絡電話 (02)23212200#229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人 黃瑞斌
聯絡電話 (02)23212200#229
傳真號碼 (02)23216182
電子郵件信箱 rbhuang@moe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本部需求,於原採購標的工作範圍得保留500萬元之增購權利。本採購後續擴充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未來該項預算如經刪減或凍結,本部得保留契約變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臺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5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D2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或106年1月1日(較晚者)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蓋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瑞斌
聯絡電話
(02)23212200#229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人
黃瑞斌
聯絡電話
(02)23212200#229
傳真號碼
(02)23216182
電子郵件信箱
rbhuang@moe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本部需求,於原採購標的工作範圍得保留500萬元之增購權利。本採購後續擴充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未來該項預算如經刪減或凍結,本部得保留契約變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臺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5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D2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或106年1月1日(較晚者)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依規定格式填妥並蓋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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