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2094930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臺東服務業行銷創新推廣計畫」

經濟部 決標日:105/09/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4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4,3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芳儀
聯絡電話 (02)23212200#777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人 謝芳儀
聯絡電話 (02)23212200#777
傳真號碼 (02)23947444
電子郵件信箱 ywlee@moe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 首頁,辦理領標作業,並依規定下載本計畫招標文件(投標時應繳交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置於標封內以供查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0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本部D2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請將所有文件寄(送)至本部外收發室(大門警衛室旁),由收文人員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學(專)院校及研究機構,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法人登記證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教育部核准大專院校設立公函等之影本),如為適用GPA之外國廠商者應依前述資格條件提出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譯本文件。 二、 最近1期營業稅有效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三、 近3年內公司無銀行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日期須在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有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芳儀
聯絡電話
(02)23212200#777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人
謝芳儀
聯絡電話
(02)23212200#777
傳真號碼
(02)23947444
電子郵件信箱
ywlee@moe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
首頁,辦理領標作業,並依規定下載本計畫招標文件(投標時應繳交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置於標封內以供查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0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本部D2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請將所有文件寄(送)至本部外收發室(大門警衛室旁),由收文人員加註收件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學(專)院校及研究機構,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法人登記證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教育部核准大專院校設立公函等之影本),如為適用GPA之外國廠商者應依前述資格條件提出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譯本文件。 二、 最近1期營業稅有效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三、 近3年內公司無銀行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日期須在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有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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