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第二組工務科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第5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第二組工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附加說明
一、領取圖說時間及地點:領標廠商應於109年8月24日上午8時起至9月7日下午5時止,上班時間內向本處第二組工務科(綜合大樓5樓)領取。聯絡電話:(07)3611212轉224,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
二、接受書面請求釋疑之時間、單位、電話、傳真及地址:
(一)時間:109年8月24日至8月27日
(二)單位: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二組工務科
(三)電話:(07)3611212轉224
(四)傳真:(07)3642509
(五)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第二組工務科
**109年8月31日更正招標公告:更改履約期限為75日曆天,並異動招標文件之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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