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水站增設生物處理池,處理需求量為35,000 CMD,另增設生物處理池廢棄污泥處理設施及擴建加壓站濕井一池並與既有濕井連通。
(二)本工程在招標文件設計水質條件下,除須符合設計放流水質BOD5≦20 mg/L、COD≦65 mg/L、SS≦20 mg/L及氨氮≦16 mg/L外,其餘各項水質皆須達到符合最新放流水標準之「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水質項目及限值」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第5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第二組工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應為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為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且均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其成員組成應為以下四種組合之一: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之組合。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基礎工程專業(E103031)營造業(或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E103021)專業營造業)營造業之組合。
(3)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專業技師事務所)。
(4)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基礎工程營造業(或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專業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圖說時間及地點:領標廠商應於109年6月20日上午8時起至7月7日下午5時止,上班時間內向本處第二組工務科(綜合大樓5樓)領取。聯絡電話:(07)3611212轉224,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
二、接受書面請求釋疑之時間、單位、電話、傳真及地址:
(一)時間:109年6月20日至6月29日
(二)單位: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二組工務科
(三)電話:(07)3611212轉224
(四)傳真:(07)3642509
(五)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11號5樓第二組工務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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