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pepz0034@epz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前進里屏加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或營業項目為具有環境、土木或水利等相關工程技術顧問業,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6.其他應檢附之證件:
a.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b.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切結書1。
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切結書2。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購程序問題請洽08-7518212#504王國偉先生
採購內容問題請洽08-7518212#301廖高慧先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