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908 已決標公告

感應耦合電漿原子放射光譜儀1套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決標日:109/06/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安捷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98,000
原始預算
$ 3,200,000
底價金額
$ 2,29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代碼 3.13.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先生/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27/277
機關代碼 3.13.6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人 洪先生/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27/277
傳真號碼 (02)29429046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moeacg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5/25
原公告日 109/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6/01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2 14:3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財團法人或公司,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無法提供者,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服務建議書,撰寫內容格式詳見附件服務建議書範本與本案審查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洪國騰聯絡,聯絡電話:02 29462793轉227分機。二、廠商如對本案內容認為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檢舉電話(02)29628888, 板橋郵政 60000 號信箱。四、本次更正公告係由需求單位簽准修改本案招標規範中Czerny-Turner設計需求、ORCA設計需求、Echelle-based設計需求、電漿系統及附加項目等內容,並延長等標期五日(併同更正之文件為招標規範、投標封封面、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先生/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27/277
機關代碼
3.13.6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人
洪先生/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27/277
傳真號碼
(02)29429046
電子郵件信箱
cathy@moeacg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5/25
原公告日
109/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6/01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2 14:3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財團法人或公司,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無法提供者,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服務建議書,撰寫內容格式詳見附件服務建議書範本與本案審查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洪國騰聯絡,聯絡電話:02 29462793轉227分機。二、廠商如對本案內容認為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檢舉電話(02)29628888, 板橋郵政 60000 號信箱。四、本次更正公告係由需求單位簽准修改本案招標規範中Czerny-Turner設計需求、ORCA設計需求、Echelle-based設計需求、電漿系統及附加項目等內容,並延長等標期五日(併同更正之文件為招標規範、投標封封面、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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