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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08年度本所基於業務需求,得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2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法人、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應持有以下證件:
1.本案廠商成員之一須俱備依法登記執業之應用地質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採礦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依技師法規定得執行地質業務之技師事務所、公司。前述成員須為投標廠商之現職人員,須附該成員上述技師執業執照,並檢附薪資證明或勞保證明(薪資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為證明文件。
2.本案全部廠商須俱備依法設立登記證明之證明文件,且至少其中之一廠商之工作營業項目須具地質鑽探或土壤鑽探。
3.本案全部廠商須提出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
4.本案全部廠商如依相關法規規定須加入公會,方得營業者(例如技師法第二十四條與營造業法第四條),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持有當年度或最新年度之會員證),如無相關法規規定者則免。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陳柏村聯絡,聯絡電話:02 29462793轉294分機。二、履約期限補充:為配合計畫進度之需要,本鑽井取樣採購案必須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出至少1處鑽探可行場址位置,21日曆天內2部鑽機同時施作。施工期間如有機械故障導致無法施工時,承包廠商應於3日內更換鑽機繼續施工。三、檢舉電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 87897548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2.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3.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 23971592。傳真電話:02 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4.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四、『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五、本次更正公告就本案投標廠商資格規定之部分文字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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