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545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臺灣北部火山活動觀測研究-小油坑地區地質鑽探取樣勞務採購案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決標日:105/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笠探勘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03,000
原始預算
$ 4,900,000
底價金額
$ 4,50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代碼 3.1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機關代碼 3.13.6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傳真號碼 (02)29429046
電子郵件信箱 ellenchang0101@moeacg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本案招標規範第肆條計畫內容規定辦理,所需費用依本契約規定實作計算。預估履約期限內擴充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5 10:00
開標時間 105/09/05 16: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本計畫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機構團體及法人,應持以下證件: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營業登記證(登記營業項目須具與地質鑽探相關項目者)、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証明者,為最近一期繳稅証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最近一年無金融退票記錄證明。 (二)須具備單一井孔HQ(或直徑約2.5吋)口徑深度至少300公尺之全程取樣技術能力證明,例如提供機具、人員技術、完工證明或鑽探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李柏村聯絡,聯絡電話:0229462793轉226分機。二、檢舉電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 8789753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2.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3.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 23971592。傳真電話:02 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機關代碼
3.13.6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傳真號碼
(02)29429046
電子郵件信箱
ellenchang0101@moeacg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本案招標規範第肆條計畫內容規定辦理,所需費用依本契約規定實作計算。預估履約期限內擴充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5 10:00
開標時間
105/09/05 16: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本計畫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機構團體及法人,應持以下證件: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營業登記證(登記營業項目須具與地質鑽探相關項目者)、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証明者,為最近一期繳稅証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最近一年無金融退票記錄證明。 (二)須具備單一井孔HQ(或直徑約2.5吋)口徑深度至少300公尺之全程取樣技術能力證明,例如提供機具、人員技術、完工證明或鑽探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李柏村聯絡,聯絡電話:0229462793轉226分機。二、檢舉電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 87897530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2.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3.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 23971592。傳真電話:02 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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