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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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A.13.6.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完成後可確保由臺南海淡廠穩定輸送每日最大10萬CMD的海淡水至佳里區本公司既有管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
履約期限
150+490工作天(詳機關需求書第壹章)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並應依下列(二)或(三)組合方式投標:
(一)A、甲等綜合營造業。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C、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D、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A及B及D共同投標,代表廠商須為A或B,同時具備者可單獨投標,D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三)B及C及D共同投標,代表廠商須為B或C,同時具備者可單獨投標,D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前述之投標廠商須符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補充條款(詳投標須知附件)」,略以「共同投標協議書須敘明各成員主辦項目及各成員所占與契約金額比例,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自來水管承裝商之佔比,皆應大於(含)30%。」,且無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記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三)-(1)點
附加說明
113.07.19更正公告:修正廠商資格摘要亂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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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
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須符合下列規定(A或B或C)。(外國廠商準用其總公司之財務報表。)
A. 單獨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1.5億元。(如為共同投標則「共同投標各成員之實收資本額」×「共同投標各成員於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所占與契約金額比率」之和不低於新台幣1.5億元)
上述所稱之「實收資本額」,廠商應依下列辦理:
1.屬「有限公司」組織之廠商,須檢附有明確顯示「資本額」(或資本總額)之投標文件供審查,本公司並以其「資本額」(或資本總額)認定為「實收資本額」。
2.屬「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廠商,須檢附有明確顯示「實收資本額」之投標文件供審查。
B.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三項規定者:
1. 單獨投標廠商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3億元(如為共同投標則「共同投標各成員之權益」×「共同投標各成員於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所占與契約金額比率」之和不低於新台幣1.3億元。)
2. 投標廠商各成員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投標廠商各成員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C.投標廠商如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財力資格時,得以銀行或保險 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金額不得少於廠商投標之總標價,投標時該文件應附於證件封內一併提出,並應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9 條及第34 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1號、電話:04-22244191、傳真:04-2225716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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