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3F190 已決標公告

各項水費單據委外印製1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台北郵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86,285
原始預算
$ 15,452,115
底價金額
$ 14,656,850
決標折數
99.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泰景
聯絡電話 (04)22244191#804
機關代碼 3.13.5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
聯絡人 徐泰景
聯絡電話 (04)22244191#804
傳真號碼 (04)22257167
電子郵件信箱 tyler@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5 09:30
開標時間 108/11/05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臺中市雙十路二段2之1號本公司發包中心或郵遞40099臺中民權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 登 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 站 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C701印刷業。 2.廠商納 稅 證 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 章 之 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 證 明 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 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 一 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 營業 稅 法 須 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招 標文 件 售 價】:利用 電子領標者150 元。 【招標文件領取 方 式】: 1. 領標 期限 內請至「政 府領投標系 統」網 站 (http://web.pcc.gov.tw/) 購買。2. 請 自行估計 充裕郵遞時間,免因 而 延誤投標。備註:為 瞭解機 關服務效 能,提昇業 務品質,健全採購秩 序, 希 望參標廠 商開 標 後, 得 標廠商 履約中, 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 風 單位 「廉 政意見訪 查」, 提供 施 政 興革 之寶 貴建議。 本公司總 管 理 處政風處 電 話:(04)22221112 傳真電話: (04)22233905     信 箱: 台 中市郵 政 第26之28號地址:台 中市 北 區雙 十路二段2-1 號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泰景
聯絡電話
(04)22244191#804
機關代碼
3.13.52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
聯絡人
徐泰景
聯絡電話
(04)22244191#804
傳真號碼
(04)22257167
電子郵件信箱
tyler@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5 09:30
開標時間
108/11/05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臺中市雙十路二段2之1號本公司發包中心或郵遞40099臺中民權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 登 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 站 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C701印刷業。 2.廠商納 稅 證 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 章 之 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 證 明 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 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 一 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 營業 稅 法 須 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招 標文 件 售 價】:利用 電子領標者150 元。 【招標文件領取 方 式】: 1. 領標 期限 內請至「政 府領投標系 統」網 站 (http://web.pcc.gov.tw/) 購買。2. 請 自行估計 充裕郵遞時間,免因 而 延誤投標。備註:為 瞭解機 關服務效 能,提昇業 務品質,健全採購秩 序, 希 望參標廠 商開 標 後, 得 標廠商 履約中, 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 風 單位 「廉 政意見訪 查」, 提供 施 政 興革 之寶 貴建議。 本公司總 管 理 處政風處 電 話:(04)22221112 傳真電話: (04)22233905     信 箱: 台 中市郵 政 第26之28號地址:台 中市 北 區雙 十路二段2-1 號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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