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yler@mail.water.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6.其他GPA簽署國均未對我相對開放之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有效期間2年(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期滿如雙方 皆無異議,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換文續約一次(再續2年:110年1月1日起至 111年12月31日止)。又契約屆滿時如雙方在未辦妥新約簽訂前,得依原合約 條件展延至新約簽妥為止,展延期限以3個月內為限(展延條款)。本採購預 計金額:5億74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臺中市雙十路二段2之1號本公司發包中心或郵遞40099臺中民權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 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 查詢網 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廠商納 稅證 明: (1)營業稅繳稅 證 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 機關核 章之最 近1 期營業人銷 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1 期證 明者,得 以前1期之 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 者, 得以營業 稅主管 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 一 發 票者,應 一 併檢附申領 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本項適用於依營 業稅法 須報繳 營 業稅者之情 形)***
附加說明
* 【招標文 件售 價】:利用 電子領標 者 0 元。 【招 標文件領 取 方 式】:1.領標 期限內 請至「政 府領投標系 統」 網 站 (http://web.pcc.gov.tw/)購買。2. 請 自行估計充裕郵遞時 間,免 因 而 延誤投標。備註:為 瞭解機關服務效 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 採購秩 序, 希 望參標廠 商開 標 後, 得 標廠 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 關政 風 單位 「廉 政意見訪 查」, 提供施 政 興革之寶貴建議。 本公司總 管 理處 政風處 電 話:(04)22221112 傳 真電話:(04)22233905 信 箱:台 中市郵 政 第26之28號地址:台中 市 北區雙十路二段2-1號 。
##* 【招標文件】得逕洽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本公司發包中心
上班時間 週一 ~ 週五 08:00~12:00 下午:13:00~17:00
電話:04-22244191#804 徐泰景 傳真 : 04-22257167
或 發E-mail: tyler@mail.water.gov.tw 提供
@@ 107.12.13更正 1071F172-機關資料介接規範書 其他資料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8~109年度委託代收(繳)用戶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