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406@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09年花蓮服務所用戶設備外線新改裝單價採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繼續將施工案件交承攬商施工。但施工結算累計達契約總價百分之一五O時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經甲方通知日起,應即停止不再交予。
(2)109年花蓮服務所用戶表位修漏、表位不當單價採購: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甲方得於契約總價之50%上限範圍內,得繼續將施工案件交承商施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水源街80號本處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水源街80號本處收發室或花蓮國安郵局第94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附加說明
一、開標當日倘遇天災、事變或緊急情況不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二、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三、本處受理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信箱:花蓮郵政第19~59號,電話:(03)8328472,傳真機:(03)8337378,受理疑議,異議單位:發包中心,電話:(03)8351141#790、791,傳真機:(03)8315525,地址:花蓮市水源街80號。
四、數量概要:表位改善戶數13-50mm約225戶、拆換13-300公厘水量計、用水設備外線新改裝工程、表位修漏。
五、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後, 下列4案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契約執行:
1.109年花蓮服務所用戶設備外線新改裝單價採購,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332萬100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498萬元150整(含稅),履約期限:以下列之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
1.契約期間:自前期契約期滿之翌日起計算(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1年止。2.契約金額: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總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
2.109年花蓮服務所表位不當改善單價採購 ,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31萬5,000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47萬2,500元整(含稅),履約期限:以下列之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
1.契約期間:開工日起至一年止。2.契約金額: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
3.109年花蓮服務所逾齡水量計委外換裝作業,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43萬4,614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43萬4,614元整(含稅),履約期限:以下列之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1.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一年止。2.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價金總額。
4.109年花蓮服務所用戶表位修漏單價採購,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87萬2,603元整(含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30萬8,905元整(含稅),履約期限:以下列之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
1.契約期間:開工日起至一年止。2.契約金額: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
六、【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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