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b121411@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在期滿前2個月辦理續約12個月,續約以2次為限。(2)契約期滿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繼續抄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但至多以6個月為限。(3)前兩款執行完畢後,若機關尚未辦妥招標,為維抄表工作延續,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價金持續交付抄表件數至機關招標完成為止;但執行金額以契約總價3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金山西路2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現金)
開標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金山西路265號一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或人員能正確執行抄表業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4宜蘭縣員山鄉金山西路265號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21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購領圖說辦法:領標期限內可以至「政府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購買。 [招標文件售價]利用電子領標者每份150元,上網站付費下載。 其他規定: 1. 開(截)標日若因故停止上班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本處不另行通知)。 2.已公告預算者,投標價超過預算之廠商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購案若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或異議受理窗口:本處發包中心,電話:03-9229847-790 傳真:03-9231839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宜蘭郵政39號信箱 檢舉電話:03-9229595 檢舉傳真:03-9229925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連絡專線電話(02)23971592、傳真號碼:(02)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法務部調查局:02-29188888 ;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n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備註: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