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boban@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截止投標
112/07/28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7/31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07/28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7/31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7311111#316))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Z05010)」或「一般儀器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E01010)」。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6萬4仟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2萬8仟元整。(詳投標須知)
3、本採購案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坪頂給水廠(07)651-2077轉33蔡宜芳小姐洽詢。
4、廠商於
投標時
應檢附規格資料第一本、第二本各一份,以供評審。規格文件每份文件均須齊全(包括附件),並標明〝第一本〞及〝第二本〞,其文件須以明顯方式劃記,標示對應之項次,每本自第一頁至最後一頁請自行加編頁碼以免漏失,以利審查;詳「第134244章電磁式水量計V5.4版」第1.6資料送審章節。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28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7/31 09: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