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wzp@mail.water.gov.tw
洽辦機關
3.13.52.1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單位辦理次期「單價採購」,於次期採購完成訂約手續前,為爭取施工時效,於前一項屆期之翌日起,甲方得繼續將施工案件交承攬商施工,乙方不得拒絕。但施工結算累計達契約總價百分之一五O時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經甲方通知日起,應即停止不再交予。(詳用戶用水設備新裝工程單價發包投標補充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85工作天內全部完工
附加說明
1.本案送水管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工務課07-7311111轉311陳先生洽詢;用戶新裝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屏東營運所08-7226170轉304盧先生洽詢。
2.本案為併案發包,預算金額:28,015,050元(含稅)。
(1)內埔鄉建興路至麟洛鄉民族路(埔圳巷)送水管工程:新臺幣25,735,500元(含稅)。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八):新臺幣2,279,550元(含稅)。
3.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內埔鄉建興路至麟洛鄉民族路(埔圳巷)送水管工程:新臺幣128萬6仟元整。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八):新臺幣11萬4仟元整。
4.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內埔鄉建興路至麟洛鄉民族路(埔圳巷)送水管工程:新臺幣257萬2仟元整。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八):新臺幣22萬8仟元整。
5.本案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公開預算工項單價。
6.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區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價單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7.本案為本處(第七區管理處)代辦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之採購案,由本處代辦招標決標訂約,履約階段由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賡續辦理。
修正
修正投標須知第64條: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函通知事項,請已下載廠商注意。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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