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s1945@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或廠商得請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決定續約與否,續約以二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三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元整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決標後得標者惡意棄標,拒不簽約及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不確實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及廠商倒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20日止。(迄日以實際本公司收費月115年1月最後一檔抄表日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楠梓服務所第9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