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7A-115-0701-1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澎湖所屆(逾)齡水量計委外換裝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匠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570
原始預算
$ 516,390
底價金額
$ 498,000
決標折數
98.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廠商同意依本契約單價,在契約金額10%範圍內,按實際數量增加承攬數量。 (2)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3) 擴充金額:118萬7,697元。 (4).未盡事宜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 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7 09:00
開標時間 114/12/17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及廠商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不確實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及廠 商倒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8)自然人、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配管工程業(E599010)。(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高中職畢業證書影本。 3. 綜合所得稅證明影本。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後續擴充 : (1) 廠商承攬契約數量於年度執行中倘因作業提前完成,機關因作業需要,廠商同意依本契約單價,在契約金額10%範圍內,按實際數量增加承攬數量。 (2)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3)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時,按照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4) 擴充金額:118萬7,697元。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廠商同意依本契約單價,在契約金額10%範圍內,按實際數量增加承攬數量。 (2)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3) 擴充金額:118萬7,697元。 (4).未盡事宜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 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7 09:00
開標時間
114/12/17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及廠商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不確實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及廠 商倒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8)自然人、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配管工程業(E599010)。(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高中職畢業證書影本。 3. 綜合所得稅證明影本。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後續擴充
: (1) 廠商承攬契約數量於年度執行中倘因作業提前完成,機關因作業需要,廠商同意依本契約單價,在契約金額10%範圍內,按實際數量增加承攬數量。 (2)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3)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時,按照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4) 擴充金額:118萬7,697元。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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