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採購契約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自來水經營業(D301010)、丙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機械安裝業(E604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如以下列任一條件投標,需另檢附如下所述文件:
丙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a.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b.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c.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a.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b.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c.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a.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1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2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其他:後續擴充
:
(1) 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評鑑,通過評鑑得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惟招標公告及承攬契約均須載明上述後續擴充條款,始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續約。
(2) 每次簽約以一年為限,可延長一次,合計最多二年。
(3) 本契約期滿若因機關發包或特殊原因未能於契約終止前覓得新承攬商,機關得協商本契約廠商繼續操作至新承攬商訂約、完成保險及經甲方審核通過,通知入場操作維護當日止。惟最長以3個月限。
(4) 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操作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及保險期間一併延長之。
(5) 機關執行單位人員(甲方主管、股長及監造人員等)必須每月實施考核評鑑,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優良者,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
(6) 擴充金額:2,972,175元(含稅)。
(其餘詳勞務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及投標須知第62條)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