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7-114-0701-13 已決標公告

114年鳳山給水廠轄區環境清潔整理單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春環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3,844
原始預算
$ 504,000
底價金額
$ 491,000
決標折數
98.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俊億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李俊億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s1945@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評鑑,通過評鑑得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契約期限可依工作內容適度調整,每次簽約以一年為原則,可延長一次,合計最多二年。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擴充金額:新臺幣 504,000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1 09:00
開標時間 113/11/21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20,000 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投標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並確保得標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預防得標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做為違約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或廢棄物清除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30),以上任一符合即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4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俊億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李俊億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s1945@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評鑑,通過評鑑得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契約期限可依工作內容適度調整,每次簽約以一年為原則,可延長一次,合計最多二年。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擴充金額:新臺幣 504,000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1 09:00
開標時間
113/11/21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20,000 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投標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並確保得標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預防得標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履行,做為違約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或廢棄物清除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30),以上任一符合即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4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