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詳服務說明書「四、工作進度與期限」及服務契約書「第七條 履約期限」之規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採購契約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僅須下列任一項符合
■建築師事務所。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都市計畫科。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都市計畫科。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學校。
營業項目:(1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I102010)投資顧問業或(I103060)管理顧問業或(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或(IZ15010)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或(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有實績證明(廠商具有承做委託經營管理可行性評估、先期規畫暨招商服務、民間經營案議約簽約訂定委託服務等相關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民國113年6月12日上午10時00分開資格、規格標;評選時間另訂;議約時間另訂。
2、本案投標時需提送服務建議書10份,詳投標須知及澄清湖風景區全區委外可行性評估、經營規劃及招商委託專業服務說明書七、本委託案之服務建議書。
3、本案各階段工作期限規定,詳澄清湖風景區全區委外可行性評估、經營規劃及招商委託專業服務說明書四、工作進度與期限。
4、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含稅價,訂約時,再依得標者身份分別為含稅訂約或不含稅訂約。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