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涉及環評法罰則,易侵害本公司權益,由廠商負責法律責任及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僅須符合(1-2)、(1-3)、(1-7)、(1-9)任一項。(餘詳投標須知64)
(1-2)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b.技師公會會員證。
(1-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1-7)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1-9)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95萬元整。(詳投標須知39)
2.請投標廠商請統一以含稅報價。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重要告知1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
其他:重要告知2
:本案為”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採購案,依離島建設條例,澎湖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餘詳見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