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7-112-0729-02-1 已決標公告

澎湖所112年度起管線設備維修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連鈿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00,000
原始預算
$ 23,898,028
底價金額
$ 23,890,000
決標折數
9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5 - 地區性管線及電纜; 輔助性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信茗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黃信茗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200%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金額新臺幣23,898,029元整)。 (其餘詳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第四條 履約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9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7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E501011)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因應本工程作業需求,乙方必須具備管線修漏用各種機具設備,並具有「基本作業組」:貳組之履約能力。請廠商於投標時檢附廠商履約能力承諾書(詳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附件一)。
其他: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澎湖營運所06-9273840轉31陳重昌先生洽詢。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19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38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將「履約能力承諾書」 (如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附件一)置入標封內供審查,未檢附或內容未達該標案需求者,視同資格不符。
其他:附註1 :本案為"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採購案,依離島建設條例,澎湖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餘詳見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其他:附註2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信茗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黃信茗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200%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金額新臺幣23,898,029元整)。 (其餘詳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第四條 履約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9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7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E501011)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因應本工程作業需求,乙方必須具備管線修漏用各種機具設備,並具有「基本作業組」:貳組之履約能力。請廠商於投標時檢附廠商履約能力承諾書(詳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附件一)。
其他: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澎湖營運所06-9273840轉31陳重昌先生洽詢。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19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38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將「履約能力承諾書」 (如管線修漏工程施工補充說明附件一)置入標封內供審查,未檢附或內容未達該標案需求者,視同資格不符。
其他:附註1
:本案為"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採購案,依離島建設條例,澎湖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餘詳見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其他:附註2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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