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兩個月前以換文之方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
(2)契約期滿,倘不續約時,如甲方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乙方依 原價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六個月為限。(擴充金額:1,029,900元整(含稅))
(其餘詳勞務採購契約第七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 元整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任一:自然人、(IZ12010)人力派遣業、(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自然人需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高雄服務所(07)331- 2292轉210李宜穎小姐洽詢。
2、本案統一採含稅金額報價,請廠商於開標時以含稅金額報價參與比減價。一般應稅廠商、自然人等,請自行加計5%營業稅,為含稅之投標總價;訂約時,再依得標者身份分別為含稅訂約或不含稅訂約。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