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7-111-1315-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高樹營運所環境美化清潔整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春環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4,589
原始預算
$ 618,157
底價金額
$ 544,000
決標折數
90.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振安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王振安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bob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52.1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評鑑,通過 評鑑得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 2、契約期限可依工作內容適度調整,每次簽約以一年為原則,可延長二次,合計最多三年。(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236,314元整(含稅)) 3、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操作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請先至總務室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09:00
開標時間 111/02/15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翌日起五日內開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園藝服務業(A102080)、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保服務業(J101)、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自然人承攬。(上述條件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為本處(第七區管理處)代辦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之採購案,由本處代辦招標、決標、訂約,履約階段由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賡續辦理。 2、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高樹營運所08-7962041轉202陳柏昌股長洽詢。 3、公司商號及自然人均以未稅總金額投標,開標時亦以未稅總金額比價。訂約時自然人不含稅訂約,公司商號應加5%營業稅訂約。 4、自然人需檢附綜合所得稅證明。依法免稅者,需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5、本案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含稅金額,本案採未稅金額報價(詳投標須知第6條、投標標價清單),未稅金額比、減價格,報價高於公告預算之未稅金額(新臺幣588,721元整)者,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振安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王振安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boban@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52.1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評鑑,通過 評鑑得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 2、契約期限可依工作內容適度調整,每次簽約以一年為原則,可延長二次,合計最多三年。(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236,314元整(含稅)) 3、雙方協商同意續約操作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履約保證金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請先至總務室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09:00
開標時間
111/02/15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翌日起五日內開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園藝服務業(A102080)、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保服務業(J101)、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自然人承攬。(上述條件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為本處(第七區管理處)代辦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之採購案,由本處代辦招標、決標、訂約,履約階段由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賡續辦理。 2、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高樹營運所08-7962041轉202陳柏昌股長洽詢。 3、公司商號及自然人均以未稅總金額投標,開標時亦以未稅總金額比價。訂約時自然人不含稅訂約,公司商號應加5%營業稅訂約。 4、自然人需檢附綜合所得稅證明。依法免稅者,需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5、本案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含稅金額,本案採未稅金額報價(詳投標須知第6條、投標標價清單),未稅金額比、減價格,報價高於公告預算之未稅金額(新臺幣588,721元整)者,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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