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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xy@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施工總價已達契約金額或履約期滿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廠商須同意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繼續施工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總價之150%
其他: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其他: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其他: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其他: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其他: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其他: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109年12月31日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其他: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原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即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不另通知。
4.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