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7-108-0701-78 已決標公告

108年坪頂廠機械設備維護單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鈞禾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00,000
原始預算
$ 10,404,668
底價金額
$ 9,880,000
決標折數
86.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智鵬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王智鵬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wzp@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或詳坪頂廠機械設備維護單價施工補充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15
原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7 09:00
開標時間 108/05/27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任一: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原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即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不另通知。 4.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5.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坪頂給水廠07-6512077轉16林先生洽詢。 6.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52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04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7.本區處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區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單價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補充 後續擴充: a.契約期滿時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期間,未有施工逾期及罰扣款等情事優良者,得徵求廠商同意辦理續約,雙方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延長1年,以1次為限,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b.未辦理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1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c.若經雙方合意換文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經雙方合意,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2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附註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智鵬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王智鵬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wzp@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或詳坪頂廠機械設備維護單價施工補充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5/15
原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5/27 09:00
開標時間
108/05/27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任一: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原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即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不另通知。 4.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5.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坪頂給水廠07-6512077轉16林先生洽詢。 6.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52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04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7.本區處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區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單價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補充
後續擴充: a.契約期滿時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期間,未有施工逾期及罰扣款等情事優良者,得徵求廠商同意辦理續約,雙方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延長1年,以1次為限,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b.未辦理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1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c.若經雙方合意換文延長續約1年者,如已達契約期滿日,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經雙方合意,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249%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附註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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