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履約期限
汰換-30(60)日曆天(交維計畫書製作工期)+112工作天(詳進度表);北區管線-自決標日起365日曆天止(詳進度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7)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 □乙 □丙等。
a.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b.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c.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為有效期限內)。
d.承辦工程手冊。(至少需可顯示廠商及負責人名稱)
附加說明
1.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高雄所07-3312292轉237 劉政勇先生洽詢。
2.本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48,469,432元整(含稅)(高市三民區長明街等區域汰換管線工程為新臺幣28,830,774元整(含稅);112年度高雄所北區管線單價工程(開口契約)為新臺幣19,638,658元整(含稅))。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42萬元整(高市三民區長明街等區域汰換管線工程:新臺幣144萬元整,112年度高雄所北區管線單價工程(開口契約):新臺幣98萬元整)。
4.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價單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5.本單價工程公開預算工項單價。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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