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E501011):甲等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處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價單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3、本案為併案發包,預算金額:41,191,500元(含稅)。
(1)、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為:新臺幣40,309,500元整(含稅)。
(2)、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用戶新裝)為:新臺幣882,000元整(含稅)。
4、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04萬元整(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為:新臺幣200萬元整。
(2)、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用戶新裝)為:新臺幣4萬元整。
5、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408萬元整(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為:新臺幣400萬元整。
(2)、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用戶新裝)為:新臺幣8萬元整。
6、本案工期:
(1)、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為:自開工之日起110工作天內全部完工(詳預定進度表)。
(2)、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用戶新裝)為:自開工之日起110工作天內全部完工(詳預定進度表)。
7、高雄市美濃區清水里清水街1號等供水延管工程(用戶新裝)公開預算工項單價。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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