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11-1346-01 已決標公告

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併案發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統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800,000
原始預算
$ 34,619,025
底價金額
$ 30,810,000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正倫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7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蔡正倫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7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allenxy@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52.1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單位辦理次期「單價採購」,於次期採購完成訂約手續前,為爭取施工時效,於前一項屆期之翌日起,甲方得繼續將施工案件交承攬商施工,乙方不得拒絕。但施工結算累計達契約總價百分之一五O時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經甲方通知日起,應即停止不再交予(擴充金額:5,778,675)。(詳用戶用水設備新裝工程單價發包投標補充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3,061,675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9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9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3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32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0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延管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之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工務課08-7333123轉304馬良慈小姐洽詢;用戶新裝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屏東營運所08-7226170轉304盧易威先生洽詢。 3、本處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價單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4、本案為併案發包,預算金額:34,619,025元(含稅)。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新臺幣23,061,675元整(含稅)。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新臺幣11,557,350元整(含稅)。 5、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73萬元整(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新臺幣115萬3,000元整。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新臺幣57萬7,000元元整。 6、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46萬元整(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新臺幣230萬6,000元整。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新臺幣115萬4,000元整。 7、本案工期: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於開工之日起30(60)日曆天+100工作天內全部完工(詳預定進度表)。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於開工之日起100工作天內全部完工(詳預定進度表)。 8、本案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公開預算工項單價。 9、本案為本處(第七區管理處)代辦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之採購案,由本處代辦招標、決標、訂約,履約階段由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賡續辦理。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正倫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7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蔡正倫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7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allenxy@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52.1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單位辦理次期「單價採購」,於次期採購完成訂約手續前,為爭取施工時效,於前一項屆期之翌日起,甲方得繼續將施工案件交承攬商施工,乙方不得拒絕。但施工結算累計達契約總價百分之一五O時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經甲方通知日起,應即停止不再交予(擴充金額:5,778,675)。(詳用戶用水設備新裝工程單價發包投標補充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3,061,675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9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9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3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32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0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延管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之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工務課08-7333123轉304馬良慈小姐洽詢;用戶新裝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屏東營運所08-7226170轉304盧易威先生洽詢。 3、本處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價單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4、本案為併案發包,預算金額:34,619,025元(含稅)。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新臺幣23,061,675元整(含稅)。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新臺幣11,557,350元整(含稅)。 5、本案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73萬元整(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新臺幣115萬3,000元整。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新臺幣57萬7,000元元整。 6、本案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46萬元整(請分開開立,詳投標須知)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新臺幣230萬6,000元整。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新臺幣115萬4,000元整。 7、本案工期: (1)內埔鄉振豐村等巷道延管工程:於開工之日起30(60)日曆天+100工作天內全部完工(詳預定進度表)。 (2)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於開工之日起100工作天內全部完工(詳預定進度表)。 8、本案110年度屏東所用戶新裝單價工程(十五)公開預算工項單價。 9、本案為本處(第七區管理處)代辦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之採購案,由本處代辦招標、決標、訂約,履約階段由本公司屏東區管理處賡續辦理。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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