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boban@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下列二業各1家共同投標:
A業: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B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2、本案應採共同投標說明如下: A應覓B或 B應覓A。
3、同時具備A業及B業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工程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澎湖營運所06-9273840轉31陳重昌先生洽詢。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49萬5仟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499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4、本處本案上傳的估價單(*.xls)與Pcces(*.xml)兩個標單詳細表,內容詳細表項目、單位、數量一致者,本處均視為合格標單;另投標廠商若以Pcces製作之標單與估價單的表頭、備註等等不同,不影響廠商投標權益。
5、本案採分段開標,開標日期如下:資格標、規格標開標時間:110年07月28日上午10時00分。價格標開標時間:110年08月10日上午10時00分。
6、本案投標時需檢附規格文件2份(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型式認證合格證書)供設計單位審規,並在封面標示"第一本""第二本"字樣(詳規範),請投標廠商注意。
7、若廠商共同投標者,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否則該協議書無效。
附註1
本案為"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採購案,依離島建設條例,澎湖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餘詳見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附註2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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