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時,倘經雙方同方同意得按原契約條件(原價格)以換文方式辦 理續約一年,續約方式以兩次為限。契約期滿如本處在未辦妥新標購案前,得要求承攬者依原條件繼續承做至新按標妥,由新承攬者接辦為止,上述依契約原則繼續承做以換文方式辦理,最多以3個月為限(僅限展延期間,不得擴充金額)。 (擴充金額:新台幣6,198,496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投標廠商圍標或從事不法行為。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得標廠商無法履約之情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陸上運輸業(營業項目代碼G1);(2)陸上運輸輔助業(營業項目代碼G2)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洽本公司物料課 07-7311111#474 洪楚翔先生連繫。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15萬4,000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0萬8,000元整。(詳投標須知)
4、投標時,廠商標價清單需連同112倉庫物料運送報價計算表(標單)一併檢附。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為避免契約單價有所爭議,本案公告預算單價:
每一噸材料之每公里基本運費詢價:(A)=新台幣9.47元/每噸公里
每一噸材料基本裝卸費詢價價(一裝一卸含小搬運費):(B)=新台幣428.04元/每噸
每一立方公尺材料船運及裝卸費詢價價(船運及裝卸費含代辦海運手續費)不含離島:(C)=新台幣583.73元/每立方公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