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3DD0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第七區管理處員工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人聖功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1,700
原始預算
$ 631,7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3 09:00
開標時間 111/08/03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90日曆天(詳委託專業服務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經行政院勞動部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指定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認可醫療機構分類應包含﹝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巡迴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及﹝勞工特殊體檢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巡迴特殊健檢﹞等類別,並檢附證明文件。 (二)經行政院勞動部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許可之醫院評鑑合格(含)以上暨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需檢附相關文件。 (三)醫療機構之檢(實)驗室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 美國病理學會(CAP)醫學實驗室認證,檢附該證書影本。 (四)需附開業執照之證明文件。 (五)需檢附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X光設備執照及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 (六)參加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核,若有需要,本公司得請投標廠商依限提出正本核對,若期限內未提出,則不予以列為優勝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工安課07-7311111轉383楊小姐洽詢。 2.開標時間:民國111年08月03日上午10時00分開資格、規格標;評審時間另訂;議約時間另訂。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本案投標時需送審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詳投標須知。 5.本案公告預算金額為未稅總額,請投標廠商注意。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林芳琪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6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chi1013@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3 09:00
開標時間
111/08/03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90日曆天(詳委託專業服務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經行政院勞動部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指定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認可醫療機構分類應包含﹝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巡迴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及﹝勞工特殊體檢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巡迴特殊健檢﹞等類別,並檢附證明文件。 (二)經行政院勞動部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許可之醫院評鑑合格(含)以上暨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需檢附相關文件。 (三)醫療機構之檢(實)驗室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 美國病理學會(CAP)醫學實驗室認證,檢附該證書影本。 (四)需附開業執照之證明文件。 (五)需檢附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X光設備執照及中華民國醫用超音波學會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 (六)參加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核,若有需要,本公司得請投標廠商依限提出正本核對,若期限內未提出,則不予以列為優勝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工安課07-7311111轉383楊小姐洽詢。 2.開標時間:民國111年08月03日上午10時00分開資格、規格標;評審時間另訂;議約時間另訂。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本案投標時需送審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詳投標須知。 5.本案公告預算金額為未稅總額,請投標廠商注意。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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