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K047-1 已決標公告

塑膠警示帶及折疊式塑膠警示帶乙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力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16,633
原始預算
$ 1,318,006
底價金額
$ 1,280,000
決標折數
95.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3 - 塑料半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懋荃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洪懋荃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rogerss357@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下,廠商須同意按本約決標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惟不得超出本約總價之50%。本約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但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止。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者亦自動失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5 09:00
開標時間 105/10/25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陸萬伍仟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通知交貨日起一年內為通知交貨有限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之廠商;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餘參見招標文件中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5.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6.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本處物料課07-7311111#474洪楚翔先生連繫。 7.採購用途:供應本處供應新裝、汰換工程所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懋荃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機關代碼
3.13.52.7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洪懋荃
聯絡電話
(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
(07)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rogerss357@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下,廠商須同意按本約決標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惟不得超出本約總價之50%。本約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但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止。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者亦自動失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5 09:00
開標時間
105/10/25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陸萬伍仟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通知交貨日起一年內為通知交貨有限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之廠商;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餘參見招標文件中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5.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6.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本處物料課07-7311111#474洪楚翔先生連繫。 7.採購用途:供應本處供應新裝、汰換工程所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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