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oban@mail.water.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三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需重新辦理招標。
另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6個月為限。(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元整,請先至總務室繳款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自然人);每一標項新臺幣2萬元(公司商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登記有案之機構或公司。營業項目應有自來水相關業務項目之登記。(須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稅單影本)
(二)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男女不拘,年滿二十歲(民國8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國中以上程度,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者,男性需役畢或免役。(須檢附學歷證明文件、役畢或免役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
(三)公司及自然人均須檢附「跟抄證明書」、「保密切結書」各一份,自然人另須檢附『106承攬抄表投標注意事項』之「切結書」一份。
(四)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亦即自然人若已承攬本區處106年度高屏地區任一個抄表工作區後,即不得再參與本區處106年度其他抄表區之投標。
(五)自然人如先前已經連續103、104、105年3年度,承攬同一工作區抄表,本次(106)年度不得再參與同一工作區之投標。
(六)餘詳閱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5、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備註1
廠商(包括自然人)投報標價若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執行程序第四項、第五項,廠商應提出說明。本案最低標者必須當場提出說明,若投標廠商未能於當場提出說明,即依該執行程序第四項第四款、第五項第二款之規定,不決標予該最低標,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政府採購法」五十八條處理程序表各項程序說明)。
備註2
本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為含稅價,若是未稅價會有註明。
備註3
本案共計六個標項,由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七及第八標項依序開標。
更正1
廠商資格摘要第三點,自然人另須檢附『106承攬抄表投標注意事項』之「切結書」一份,誤繕為『105承攬抄表投標注意事項』之「切結書」一份。
更正2
現場購買標單者,誤繕為至總處繳款,更正為請至本處總務室繳款購買。
更正3
刪除"1-2 投標須知補充說明.doc"電子檔,餘未更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度委外抄表勞務採購(鳳山所一)鳳山所第二工作區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委外抄表勞務採購(鳳山所一)鳳山所第三工作區
品項名稱_3
106年度委外抄表勞務採購(鳳山所一)鳳山所第四工作區
品項名稱_4
106年度委外抄表勞務採購(鳳山所一)鳳山所第六工作區
品項名稱_5
106年度委外抄表勞務採購(鳳山所一)鳳山所第七工作區
品項名稱_6
106年度委外抄表勞務採購(鳳山所一)鳳山所第八工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