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11-0501-56 已決標公告

縣定古蹟朴子水塔修復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80,000
原始預算
$ 9,473,415
底價金額
$ 9,378,600
決標折數
96.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亭縈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1
機關代碼 3.13.52.5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
聯絡人 李亭縈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1
傳真號碼 (05)22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lty0807@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6,69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0 09:00
開標時間 111/05/10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區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二)特定資格:朴子水塔為縣定古蹟,其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前項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A、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工地負責人資格切結書及下開證明文件: A.合約封面、金額、雙方用印頁、結案報告書封面及工作人員名單影本。 B.主辦單位出具之工程驗收證明書影本。 C.或其他足以證明之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其它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2、本處辦公區實施防疫門禁管制,參與投標廠商參加開標限1人,進入辦公區者均須量體溫並提供證件辦理實名登記,且禁止汽車進入本處辦公區,爰請廠商寬估所需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3、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台灣省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4、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5、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0、傳真:05-2252675、地址: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6、施工概要:假設性工程、古蹟本體修復工程、鐵梯及欄杆修復工程、景觀復原及導覽改善工程、簡易消防設備工程各1式。 7、施工地點:嘉義縣朴子市。 8、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9、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亭縈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1
機關代碼
3.13.52.5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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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
聯絡人
李亭縈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1
傳真號碼
(05)22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lty0807@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6,69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0 09:00
開標時間
111/05/10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區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二)特定資格:朴子水塔為縣定古蹟,其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前項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A、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工地負責人資格切結書及下開證明文件: A.合約封面、金額、雙方用印頁、結案報告書封面及工作人員名單影本。 B.主辦單位出具之工程驗收證明書影本。 C.或其他足以證明之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其它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2、本處辦公區實施防疫門禁管制,參與投標廠商參加開標限1人,進入辦公區者均須量體溫並提供證件辦理實名登記,且禁止汽車進入本處辦公區,爰請廠商寬估所需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3、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台灣省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4、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5、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0、傳真:05-2252675、地址: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6、施工概要:假設性工程、古蹟本體修復工程、鐵梯及欄杆修復工程、景觀復原及導覽改善工程、簡易消防設備工程各1式。 7、施工地點:嘉義縣朴子市。 8、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9、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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