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spre84@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屆至或交予廠商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時,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形,且經雙方同意,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依原契約金額及條件擴充,每次擴充最多一年,累計擴充時間最多二年擴充,並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核算付款。廠商履約情形以履行契約期間皆無逾期履約及監造單位滿意度調查做為判定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採購供應課(發包)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具有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A101011種苗業或J101環保服務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10310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登記營業項目具有園藝業或種苗業或環保業或庭園、景觀業或清潔業或營造業。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4)合作社: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 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它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
1(1)、本處辦公區實施防疫門禁管制,參予投標廠商參加開標限1人,進入辦公區者均須量體溫並提供證件辦理實名登記,且禁止汽車進入本處辦公區,爰請廠商寬估所需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2、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3、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4、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採購供應課、電話:05-2252670-793、05-2252655傳真:05-2252655地址: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4-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6、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115年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環境整理作業;
(1)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綠地雜草割除 467,730 平方公尺。
(2)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綠籬修剪 10,010 公尺。
(3)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水溝淤積清除5,900公尺。
(4)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樹木修剪(2公尺以上)40工、(未達2公尺)103工。
(5)新港所操作樓環境整理。
(6)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各場站環境維護作業等。
7-1、本案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價金上限為決標金額。
8、履約地點:北港、新港、朴子、義竹所等所轄場站。
9、檢附投標文件注意事項:(1)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未檢附者判定為不合格) 、(2)領標電子憑據(電子領標者應檢附,未檢附者,依投標須知規定判定為不合格)。
10、倘有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廠商得逕洽下開製作文件之人員:
本處操作課鄭登元先生 電話:05-2252670分機358。
11、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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