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spre84@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具有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J101環保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 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100元。
其他:其它
: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
1(1)、本處辦公區實施防疫門禁管制,參予投標廠商參加開標限1人,進入辦公區者均須量體溫並提供證件辦理實名登記,且禁止汽車進入本處辦公區,爰請廠商寬估所需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2、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3、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4、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3、05-2252655傳真:05-2252655地址: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4-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6、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114年公園場快濾池改善作業(10池快濾池濾料篩洗敷設、公園一二期池底陶瓷板清洗、濾砂新料敷設、檢驗、搬運)
8、履約地點:嘉義市東區。
9、檢附投標文件注意事項:(1)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未檢附者判定為不合格) 、(2)領標電子憑據(電子領標者應檢附,未檢附者,依投標須知規定判定為不合格)。
10、倘有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廠商得逕洽下開人員:本處操作課謝明翰先生 電話:05-2252670 分機361。
11、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