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52B017 已決標公告

嘉義所、民雄所、朴子所、古坑所委外抄表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吳維駿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508
原始預算
$ 540,028
底價金額
$ 500,525
決標折數
96.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宇昌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0
機關代碼 3.13.52.5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
聯絡人 陳宇昌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0
傳真號碼 (05)22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avoyu@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3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3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工作區需重新辦理招標。契約期滿時如機關新標案未決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抄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延長期限以四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3 09:00
開標時間 112/03/03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誤抄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載於
其它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 1(1)、本處辦公區實施防疫門禁管制,參予投標廠商參加開標限1人,進入辦公區者均須量體溫並提供證件辦理實名登記,且禁止汽車進入本處辦公區,爰請廠商寬估所需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2、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台灣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3、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4、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2、05-2252655傳真:05-2252655地址: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6、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請廠商以不含營業稅標價,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第3次招標)(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第1標項:朴子所朴子區委外抄表工作74,400件。預算金額新台幣540,028元。履約期限:自112年5月21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 8、資格文件明細: A、公司行號須檢附:1.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影印本。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投標廠商聲明書。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5.領標電子憑據。(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B、自然人須檢附:1.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4.領標電子憑據。(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9、本案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價金上限為決標金額。 10、倘有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廠商得逕洽下開製作文件之人員: 本處業務課陳昱達先生 電話:05-2252670 分機402 11、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行號或自然人均可投標。 2.自然人:(1)應具有本國國籍。(2)已承攬本處一個工作區者,不得再重複得標其他工作區。(3)僅可得標1標項,依標項次序開決標。 3.資格文件明細載於附加說明其他第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請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或赴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免費領取。 2、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朴子所朴子區委外抄表工作
預估數量 74400
單位
截標時間 112/03/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宇昌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0
機關代碼
3.13.52.5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
聯絡人
陳宇昌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0
傳真號碼
(05)22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avoyu@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3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3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工作區需重新辦理招標。契約期滿時如機關新標案未決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抄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延長期限以四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3 09:00
開標時間
112/03/03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誤抄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載於
其它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 1(1)、本處辦公區實施防疫門禁管制,參予投標廠商參加開標限1人,進入辦公區者均須量體溫並提供證件辦理實名登記,且禁止汽車進入本處辦公區,爰請廠商寬估所需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2、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台灣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3、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4、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2、05-2252655傳真:05-2252655地址: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6、本案公告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請廠商以不含營業稅標價,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第3次招標)(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 第1標項:朴子所朴子區委外抄表工作74,400件。預算金額新台幣540,028元。履約期限:自112年5月21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 8、資格文件明細: A、公司行號須檢附:1.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影印本。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投標廠商聲明書。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5.領標電子憑據。(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B、自然人須檢附:1.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4.領標電子憑據。(電子領標者應檢附) 9、本案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價金上限為決標金額。 10、倘有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廠商得逕洽下開製作文件之人員: 本處業務課陳昱達先生 電話:05-2252670 分機402 11、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行號或自然人均可投標。 2.自然人:(1)應具有本國國籍。(2)已承攬本處一個工作區者,不得再重複得標其他工作區。(3)僅可得標1標項,依標項次序開決標。 3.資格文件明細載於附加說明其他第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請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或赴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免費領取。 2、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朴子所朴子區委外抄表工作
預估數量
74400
單位
截標時間
112/03/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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