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13-2300-29 已決標公告

113-114年度豐原服務所(非統挖地區)用戶新改裝工作單價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津辰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660,000
原始預算
$ 13,009,791
底價金額
$ 13,000,000
決標折數
97.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玲如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17
機關代碼 3.13.52.4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鄭玲如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17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LuLu1@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含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且不得超過巨額金額,並經雙方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22 09:30
開標時間 113/10/22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業務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一五~二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翌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其它 : 1、本案件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2段2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玲如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17
機關代碼
3.13.52.4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鄭玲如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17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LuLu1@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含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且不得超過巨額金額,並經雙方同意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22 09:30
開標時間
113/10/22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業務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一五~二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翌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其它
: 1、本案件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2段2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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