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4-113-0401-18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豐原廠、東勢所備援發電設備維護作業(單價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國機電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88,630
原始預算
$ 3,092,121
底價金額
$ 2,931,330
決標折數
88.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機關代碼 3.13.52.4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celia0826@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前契約已屆滿,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7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擴充部分為本公司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交付承攬商繼續服務,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何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前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若擴充部分經費經刪減或未通過,或有其他特殊事情時,本公司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6 09:30
開標時間 113/02/06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業務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勞務承攬費已達契約金額止。(詳預定進度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其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機關代碼
3.13.52.4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celia0826@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前契約已屆滿,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7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擴充部分為本公司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交付承攬商繼續服務,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何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前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若擴充部分經費經刪減或未通過,或有其他特殊事情時,本公司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6 09:30
開標時間
113/02/06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業務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勞務承攬費已達契約金額止。(詳預定進度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其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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