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elia0826@mail.wat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或勞務承攬費已達契約金額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另需檢附下列文件: (詳勞務採購特定規範 貳、廠商資格)
1.廠商應具有維護、保養、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指液氯鋼筒經蒸發器蒸發為氣態,使用負壓操作加氯機做為自來水消毒之加注系統及氯氣洩漏處理之中和設備)等同之維護、保養、供應或承作之文件,並繳交本案蒸發器、加氯機清洗步驟之說明(含施工照片)。
2.承商承諾書-保證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詳細表(估價單)所列之原廠零組件及其他符合規範之設備)、技術、財力、人力等如期取得並如質完成之承諾保證書;廢液鹼之處理保證依據事業廢棄物清理法及其他環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運至合法之廢棄物處理場處置之承諾保證書。
3.特定化學物質管理能力文件。4.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能力文件。
5.高壓氣體容器操作能力文件。6.本公司既設加氯設備CAPITAL CONTROLS或HYDRO之原廠訓練合格之專業維修技術人員證書(若為原文須翻譯為中文,並加蓋投標之公司章、負責人章及「如有偽造文書情事,均由文件上公司及其簽名人員負刑事及民事上所有責任」之戳章等)。
7.勞工安全衛生之訓練合格人員證書(含在職教育訓練(回訓))等。
8.既設主要加氯設備規格送審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不允許現場領標及郵購。
二、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
其他:其它
:
1、本案件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