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4-106-0401-60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大雅營運所場站淨水設備油漆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翔船舶機械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5,000
原始預算
$ 999,840
底價金額
$ 700,000
決標折數
97.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機關代碼 3.13.52.4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celia0826@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0/05
原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2 09:30
開標時間 106/10/12 10:00
開標地點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翌日起5日內開工,乙方應於6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油漆工程業(E901010)或 (2)防蝕、防銹工程業(E903010)或 (3)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 (4)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 (5)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不允許現場領標及郵購。 二、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
其它 1、本工程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增加「計算表」,其餘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機關代碼
3.13.52.4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何晏
聯絡電話
(04)22218341#326
傳真號碼
(04)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celia0826@mail.wat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0/05
原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2 09:30
開標時間
106/10/12 10:00
開標地點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翌日起5日內開工,乙方應於6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油漆工程業(E901010)或 (2)防蝕、防銹工程業(E903010)或 (3)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 (4)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 (5)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不允許現場領標及郵購。 二、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
其它
1、本工程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增加「計算表」,其餘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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